價格上惡意競爭違法嗎
低價競爭不一定違法,不正當競爭才屬于違法行為,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有明確的規定:
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一)銷售鮮活商品;
(二)處理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積壓的商品;
(三)季節性降價;
(四)因清償債務、轉產、歇業降價銷售商品。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在同一個行業中,一般情況要進行降價的話,是在一定范圍之內的。如果已經低于了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的話,那么就會構成不正當競爭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只是降低一些的話,那么不用承擔責任。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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