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勞動能力的復查和評估
勞動能力復查和評估是指經勞動能力評估委員會評估的受傷員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一年后,認為殘疾情況發生變化,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復審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將按照國家標準對其進行鑒定,做出勞動能力評估結論
II。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8條規定,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審和評估的申請人,有權提出勞動能力復審和評估的申請人主要包括:
1.受傷員工或其直系親屬。因工負傷的員工被認定為工傷,經勞動能力認定后開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一年后,如果員工認為自己的勞動能力低于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規定,給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帶來極大不便,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審和鑒定
,受傷員工工作能力的變化將直接或間接影響其直系親屬的生活。員工工作能力的削弱或喪失可能導致其直系親屬失去生活來源,并增加護理受傷工人的負擔。通過對勞動能力的復查和評估,改變勞動能力評估水平,使受傷員工能夠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減輕護理和照顧受傷員工直系親屬的經濟負擔。因此,員工的直系親屬也有權申請勞動能力復審和評估
2.工傷職工所在單位。受傷工人經勞動能力鑒定后仍能繼續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安排與其勞動能力相適應的工作。但是,一段時間后,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的殘疾程度發生變化,勞動能力不再勝任原工作或者其他原因,可以申請對受傷職工的勞動能力進行復審和評估。工傷職工經鑒定后,經辦機構應當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向工傷職工支付工傷保險金。受傷工人工作能力的變化直接影響治療費用的支付。工傷職工應當享受與其工作能力相適應的工傷保險待遇。特別是對于勞動能力大幅度提高的員工,如果仍按照以前的勞動能力評估結論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對工傷保險基金和其他被保險人是不公平的。因此,《工傷保險條例》賦予經濟局申請勞動能力復審和評估的權利
以上說明了什么是勞動能力復審和評估,并告訴您誰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審和評估。事實上,如果當事人對第一次勞動能力鑒定結果不滿意,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復審,這也是對自身權益的一種救濟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銷售虛擬貨幣是否違法犯罪
2020-11-14不良資產包可以抵押嗎
2021-01-21殘疾軍人撫恤金能否強制執行
2021-03-21中介何時才能收取費用
2020-11-22工資停發多久算是勞動關系終止
2020-12-27強制調崗降薪如何賠償
2021-03-20保險合同的體現形式有哪些
2020-11-22保險合同當事人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有哪些
2021-01-29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2021-01-17農房保險理賠多久過期
2021-02-28保險保全業務流程是什么
2021-03-01提供發票原件才會理賠嗎
2021-02-19關于保險欺詐的載體是如何的
2021-02-03車險理賠需要帶什么材料,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11-30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標志管理工作
2021-03-23海上貨運保險合同爭議仲裁案代理詞
2020-12-19從器官移植談確認保險合同條款爭議的基本原則
2020-11-23四荒土地轉包年限是多少年
2020-11-23親屬代簽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有效嗎
2021-03-24開發房地產屬于公益拆遷嗎
20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