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綜合意外險和團體意外險哪個好
從公司的利益來看,首先要投保雇主責任險,因為一旦有事故發生,這個險可以確保雇主的責任由保險公司來承擔。
如果從員工的利益最大化考慮,可以和員工共同購買意外險(各付一半或員工全付),這個保費低廉但保額高,一旦事故發生,保險公司的2筆賠付可以免除雇主責任,同時也保障員工的最大利益,要是傷殘了,也能保證后半輩子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要是身故了,其家庭也有較好的保障。這個意外險,可買團體的或個人的均可,人均保費在400-500之間/人,保額達到20萬/人,醫療在3萬元/人。
需要解釋的是,如果公司沒有投保雇主責任險,那么意外發生后,即使公司為員工投保了個人意外,也是無法免除雇主責任的。也就是說一旦事故發生了,受害人家屬在享有保險公司的給付外,依然有權利追償雇主責任的,而不管意外的保費是誰負擔的。
相對于個人醫療保險,團體醫療保險的優勢主要表現在兩方面:
1、團體保險的保障范圍可以更廣,比如很多個人醫療保險都不能報銷進口藥物,但是團體醫療保險可以做到報銷進口藥物;
2、團體保險費用更便宜。
而建筑工程險與團體意外險的保障內容是有不同的,所以我們在考慮的時候也要進行區別。但是這兩種無論是哪種,我們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夠建筑工人獲得更好的意外保障。另外,當地管理部門對購買保險的類型也會有要求,不外乎就是建工險或者建筑行業工傷保險,要先弄清當地的要求。
綜上所述,如果是個人投保選擇合適的綜合意外工程險就可以了,而如果是以企業或是公司為單位,就可以選擇團體意外險,這樣會比較劃算一些。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如果您還有問題,歡迎到律霸網進行在線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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