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攬合同的法律風險提示有什么
1、質量條款必須明確具體。
加工承攬業務切忌質量約定不清或口頭約定質量,一旦發生糾紛,后患無窮。質量條款要約定明確仔細。如關于成品的厚度,要約定以成品哪個(些)點的測量為準,是測量某一個點還是測量幾個點;是取平均值還是取上下限值;厚度的標準誤差率是多少;質量驗收時期及次品處理(是拒收還是降低加工費)---等等。均要在合同里約定明確具體到位,不要遺漏任何細節。如果質量是以樣品為準,除了雙方封存樣品外,還應有樣品質量描述的書面材料。以免樣品滅失或自然毀損或對樣品內部質量有異議而發生糾紛。
2、原材料提供及風險負擔。
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攬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約定對原材料的質量要求。特別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情況下,承攬方更要注意對原材料的質量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承攬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成果毀損、滅失的,承攬方應該負損害賠償責任。為此,承攬方應該提高保管材料的風險意識。
3、關于留置權的變通。
承攬合同可產生法定的留置權。為此,作為定作方在訂立合同時,應特別注意因自己因資金周轉不靈而引發承攬方行使留置權帶來的連鎖風險。為此建議定作方在資金周轉困難時期,除合同約定付款期限延長外,還可以另行約定承攬方不得行使對加工后的成品或己方提供的原材料行使留置權。因為合同法有規定,當雙方另有約定承攬方不行使留置權時,從其約定。
4、交貨方式
加工后的成品,一般有兩種交貨方式,一是由定作方在承攬方倉庫提貨,二是由承攬方送貨到雙方指定的地點。定作方提貨和承攬方送貨兩種方式在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有很大的區別。為此,雙方應慎重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式。
5、承攬方應在訂立合同時合理的預見“定作方依法隨時解除承攬合同”、“中途變更承攬要求”所帶來的損失及評估,在此基礎上合理安排人力及設備組織加工。
6、定作方應對自己提供給承攬方的圖紙或技術方案予以認真審議。但承攬方對圖紙及技術方案提出異議時,要及時核實情況、組織論證、完善方案。切不可拖延推諉,由此將會承擔承攬方產生的窩工、設備租賃、生產線閑置等相關損失。
以上就是小編對加工承攬合同的法律風險提示所作的解答,加工承攬合同的風險因素需要廠家在實踐中建立相關完備的管理制度,樹立合同意識,以此來降低經濟合同中的法律風險。如果您還有其他方面的法律問題,歡迎您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無編碼的公章是否有效
2020-11-21醫療事故罪與醫療意外的界限是什么
2020-12-132020年新土地管理法中區片綜合地價是指什么
2021-02-23租賃的企業環境違法由誰承擔責任
2021-02-11商標權轉讓應該怎么做
2020-11-26專利異議審查的時間限制是什么
2020-12-24坐公交車受傷誰承擔責任
2020-12-18法定監護與委托監護的關系如何
2021-01-13非直系親屬房產贈予合同怎么寫
2021-03-14保密協議與競業限制協議的區別
2021-01-30裝修合同工期延誤可以解除合同嗎
2021-01-11同時履行抗辯權的失效
2021-02-07證據保全去哪申請
2021-03-21老人在商場摔傷責任該由誰來承擔
2020-11-22崗位變更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2020-12-06人壽保險理賠有哪些流程及注意事項
2021-01-18購買定期壽險有哪些好處
2021-02-05保險公司不提供投保人簽名的保單承擔敗訴責任
2020-12-09車主變更保險合同未改 保險公司不能免責
2020-12-19合同免責條款不說明無效 保險公司輸掉官司
202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