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采取強制醫療如何辯護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強制醫療的被告一般是由其監護人或者辯護律師進行辯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出具辯護詞。
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第三百零四條?人民法院受理強制醫療的申請后,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人民法院審理強制醫療案件,應當通知被申請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被申請人或者被告人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
二、強制醫療辯護詞怎么寫
代理意見
尊敬的審判長:
XX律師事務所接到歷城區法律援助中心的的指派為孫某某提供法院援助,事務所指派我作為孫某某的代理人,現在提出如下代理意見:
關于被申請人孫某某的行為所涉嫌故意傷害罪分析。被申請人某某河用木棍、磚塊等工具將村民王某某打傷,致孫某某面部及身體多處損傷,經法醫鑒定為重傷二級,經偵查認定被申請人涉嫌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被申請人實施了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并且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其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但是經山東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所鑒定,孫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癥,作案時為發病期,不負刑事責任。
關于被申請人是否應強制醫療的問題。代理人與被申請人的法定代理人進行了談話,了解其家族病史、病因、作案前有無精神異常、以前是否經過精神病診斷和治療、被申請人是否配合治療,以及家庭的監護能力等情況,得出以下結論:
1、被申請人患有嚴重的精神病已是客觀事實,不僅有精神病司法鑒定為依據,還得到其近親屬及專業人員的一致確認;
2、被申請人病發時極具攻擊性,多次造成他們傷害。因此被申請人無論是否采取強制醫療,都應當接受醫療,不能放任自流,否則無法預估或避免其社會危害性;
3、其近親屬及整個家庭的監護能力有限,很難做到讓被申請人自覺接受醫療;
4、被申請人的家庭成員一致要求被申請人接受強制醫療。
據此,援助律師提出了以下代理意見:基于對被申請人本人負責,對其親屬負責,對整個社會負責的態度,應當尊重被申請人家庭的意愿,同意對被申請人強制醫療。
代理人:XXX
XX律師事務所
xxxx月1月27日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強制醫療的被告一般是由其監護人或者辯護律師進行辯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出具辯護詞。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土地租賃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2021-01-26單獨保證與共同保證的責任承擔有什么不同
2021-03-08起訴離婚程序步驟詳解
2021-01-15勘察合同是否屬于專屬管轄
2020-12-02先予執行多少天
2021-03-11交通事故訴訟律師費是多少
2020-12-28煤礦工意外死亡如何賠償
2021-01-19合同債權質押涉及到三方當事人是誰
2020-11-10雇傭關系下的猝死賠償嗎
2020-12-14舊城改造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2021-01-14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如何避免簽訂無效的勞動合同?
2020-12-06如何理解定期壽險
2021-01-14保險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什么
2021-01-09保險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有哪些
2021-02-07意外傷害保險理賠的范圍
2020-12-21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2021-02-12財產保全在哪里辦
2021-02-02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強制保險是什么意思
2020-12-17保險受益權基本問題探討
2020-12-12關于保險理賠時效
2021-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