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做與工作有關的事情受到傷害的就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只有被認定為工傷,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建議盡快申請工傷認定,因為工傷認定是有時效性的,公司在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申請工傷并認定,醫療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超過一個月個人在一年之內申請工傷并認定,醫療費由單位承擔;超過一年沒有申請工傷認定,勞動局將不再受理,也無法做傷殘等級鑒定,更沒有工傷賠償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章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第五章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要在現實生活中的的實際情況是比較復雜的,當然具體問題要我們具體是分析。如果您情況比較復雜,本網站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二手房因征信不過算違約嗎
2020-11-21醫院鑒定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2021-02-10電子商務法全文內容是怎樣的
2021-02-03沒有勞動合同工傷賠償怎么辦
2021-01-01什么條件下房產證過戶無效
2021-03-17商業銀行承擔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2020-12-10裝修工程預定合同簽字有效嗎
2021-03-15合同欺詐是犯罪嗎
2021-01-06保證合同有多個保證人怎么辦
2021-03-17繼承權的放棄有什么要求
2020-12-23簽訂購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2021-02-12房子被抵押還能繼承嗎
2021-02-28要求確認勞動關系對時效有要求嗎
2021-02-03跳槽七誡 龍華勞動律師
2020-11-20勞務分包合同雇主是否可以免責
2021-03-23申請勞動局調解的期限是幾天
2021-02-07常見的保險合同糾紛案例
2021-02-07投保人在投保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1-22汽車沒買保險交警查到會怎樣處理
2021-02-26什么是刑事代理
20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