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電話:住址:
被告:xx注冊號:電話:注冊地址: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訴訟請求:
事實理由: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x年x月x日
二、旅游合同糾紛
旅游合同糾紛是指旅游業者和游客之間或旅游業者之間因旅游合同的訂立、變更、履行、解除而產生的糾紛。
糾紛的種類:因格式條款發生的合同效力糾紛,因變更或解除合同產生的賠償糾紛,因運輸、飲食、旅店等企業違約或侵權形成的糾紛,因合同未達目的形成的精神損害賠償糾紛等等。
糾紛特點:旅游合同的履行中不確定因素較多,所以合同履行中的變更較常見,而履行中的每一細小的變更都會影響到旅游的質量。比如,改變航班的時間不僅意味著票價的變動,而且會影響游客的休息;下榻賓館檔次、地點的變化同樣不僅帶來價格的變動,更重要的會帶來游客心境的不同,影響游客的滿意程度;而旅游景點的變化往往會使游客旅游的目的完全落空。所以,旅游合同的時間、地點以及游客的運送方式的變更往往會引起糾紛。
三、解決方法
旅游合同糾紛的解決,主要采取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方法,茲簡述如下:
(一)協商
協商,又稱自行協商解決,是指當事人雙方對所發生的旅游合同糾紛。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按照有關的法律,政策的規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自行解決糾紛的一種處理方法。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是我國《經濟合同法》和《涉外經濟合同法》規定的一種解決方法。在實踐中,當事人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時,一般采用這樣幾種方法:
1、當事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自行協商解決的方法;
2、由當事人委托的代理人相互協商解決的方法;
3、在一定的組織機構參與下主持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二)調解
調解,是指旅游合同雙方當事人在主管部門、第三者、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解決糾紛的一種辦法。由哪個部門主持調解合同糾紛,即可由雙方協商確定主持調解的部門,也可由單方提請有關部門主持調解。
(三)仲裁
仲裁,包括國內仲裁和涉外仲裁兩種。國內仲裁是指合同仲裁機關對合同當事人之間發生的糾紛所進行的裁決;涉外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在爭議發生之后,達成書面協議,自愿將彼此之間的爭議提交雙方同意的仲裁機構進行裁決的一種方法。
在法律上,我國《經濟合同法》和《涉外經濟合同法》都有關于仲裁的原則規定。在實踐中,國內旅游公司糾紛的仲裁,都由我國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涉外旅游合同糾紛的仲裁,由于要依據當事人的協商來選擇仲裁機構,仲裁機構的所在國就可能出現在我國、對方國家或者第三國。
(四)訴訟
訴訟,就是由人民法院主持的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旅游合同糾紛的活動。由人民法院審理,判決的旅游合同糾紛案件,是解決旅游合同糾紛的最終方法。
以上就是對你提出的問題的回答,旅游糾合同要說明是事情的經過,然后涉及的人有幾個還有一些相關的自己的資料,旅游糾紛處理起來是比較耗時的,而且很多人也不知道如何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一般建議打給旅游公司。你可以咨詢律霸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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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張曉律師為正義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法學碩士,北京律師協會會員,擅長代理各種刑事辯護申訴案件、死刑復核案件,以及婚姻繼承、合同糾紛、交通事故案件等。張曉律師具有較強的法學功底、文字、口頭表達能力,善于從紛繁復雜的案件中快速找到切入點,多年來潛心研究刑事辯護業務,積累了豐富的刑事辯護經驗。執業至今,已辦理過多起北京乃至全國重大社會影響力刑事案件。曾為多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做過罪輕、無罪辯護,大多數被告人經張律師辯護后都得到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包括多起涉及貪污受賄、販賣毒品、故意殺人等重大刑事案件的申訴、死刑復核案件工作,最終為當事人取得了良好效果,如法院采納了律師的辯護意見對被告人做出無罪或罪輕判決(肖某尋釁滋事案、索某某猥褻兒童案),并有多起死刑復核案件最終沒有被最高院核準死刑(趙某某故意殺人案、延某制造毒品案等)。張律師每接一起刑事案件,都能深深體會到犯罪嫌疑人親友的不安和無奈。刑事案件關乎到犯罪嫌疑人的自由乃至性命,關乎到一個家庭的悲歡離合,關乎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的信任和期許,辯護工作來不得半點馬虎和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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