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一)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保險業務;(二)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同一保險人不得同時兼營財產保險業務和人身保險業務;但是,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定,可以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核定。保險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業務范圍內從事保險經營活動。保險公司不得兼營保險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外的業務。
保險公司可以經營哪些再保險業務?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定,保險公司可以經營前條規定的保險業務的下列再保險業務:(一)分出保險;(二)分入保險。
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有哪些行為?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二)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三)阻礙投保人履行保險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保險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四)承諾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予保險合同規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五)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銷售圖書是否需要出版社授權書
2020-12-28財產保全了還能過戶嗎
2020-11-30單位集資房拆遷怎么補償
2021-02-10可以單獨簽訂試用期合同嗎
2021-01-15勞動合同變更是什么,勞動合同變更有補償嗎
2021-03-02公司裁員賠償有封頂嗎
2021-03-04投保車輛中的免責條款
2021-02-01保險公估人有哪些職責
2020-12-13保險合同訂立的原則和程序
2020-12-29人身保險合同案例
2021-01-14韶關山洪致3人失蹤1人死亡,有沒有保障自然災害的保險
2021-03-23保險指定受益人可以是非直系親屬嗎
2020-12-10保證保險的分類有哪些
2021-02-14保險期限內不予以賠償的情況有哪些
2020-12-15保險合同能否查封
2021-01-01土地私有化的利與弊是什么
2021-02-25共同共有房屋拆遷該如何分配
2021-01-27對拆遷補償方案不滿意怎么辦
2020-12-21沒看到一書四方案,征地拆遷是合法的嗎
2021-03-14拆遷法院起訴程序是什么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