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是國家的象征,每個國家的國旗都有各具特色的樣式、不一樣的色彩、意義深厚的圖案,它是一個國家的標志,具有很強的代表性。我們中國的國旗,五星紅旗,代表了我們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悠久文化歷史和團結革命精神。為了維護國家國旗的尊嚴,全國人大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下面,由小編來為大家說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釋義。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旗的尊嚴,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發(fā)揚愛國主義精神,根據(jù)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五星紅旗。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主席團公布的國旗制法說明制作。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征和標志。
每個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
第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qū)域內國旗的升掛和使用,實施監(jiān)督管理。
外交部、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對各自管轄范圍內國旗的升掛和使用,實施監(jiān)督管理。
國旗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業(yè)制作。
第五條
下列場所或者機構所在地,應當每日升掛國旗:
(一)北京天安門廣場、新華門;
(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三)外交部;
(四)出境入境的機場、港口、火車站和其他邊境口岸,邊防海防哨所。
第六條
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地方各級委員會,應當在工作日升掛國旗。
全日制學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應當每日升掛國旗。
第七條
國慶節(jié)、國際勞動節(jié)、元旦和春節(jié),各級國家機關和各人民團體應當升掛國旗;企業(yè)事業(yè)組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城鎮(zhèn)居民院(樓)以及廣場、公園等公共活動場所,有條件的可以升掛國旗。
不以春節(jié)為傳統(tǒng)節(jié)日的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春節(jié)是否升掛國旗,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規(guī)定。
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紀念日和主要傳統(tǒng)民族節(jié)日,可以升掛國旗。
第八條
舉行重大慶祝、紀念活動,大型文化、體育活動,大型展覽會,可以升掛國旗。
第九條
外交活動以及國家駐外使館領館和其他外交代表機構升掛、使用國旗的辦法,由外交部規(guī)定。
第十條
軍事機關、軍隊營區(qū)、軍用艦船,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guī)定升掛國旗。
第十一條
民用船舶和進入中國領水的外國船舶升掛國旗的辦法,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guī)定。
公安部門執(zhí)行邊防、治安、消防任務的船舶升掛國旗的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guī)定。
第十二條
依照本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的規(guī)定升掛國旗的,應當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依照本法規(guī)定應當升掛國旗的,遇有惡劣天氣,可以不升掛。
第十三條
升掛國旗時,可以舉行升旗儀式。
舉行升旗儀式時,在國旗升起的過程中,參加者應當面向國旗肅立致敬,并可以奏國歌或者唱國歌。
全日制中學小學,除假期外,每周舉行一次升旗儀式。
第十四條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二)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
(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杰出貢獻的人;
(四)對世界和平或者人類進步事業(yè)作出杰出貢獻的人。
發(fā)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條第一款(三)、(四)項和第二款的規(guī)定下半旗,由國務院決定。
依照本條規(guī)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場所,由國家成立的治喪機構或者國務院決定。
第十五條
升掛國旗,應當將國旗置于顯著的位置。
列隊舉持國旗和其他旗幟行進時,國旗應當在其他旗幟之前。
國旗與其他旗幟同時升掛時,應當將國旗置于中心、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在外事活動中同時升掛兩個以上國家的國旗時,應當按照外交部的規(guī)定或者國際慣例升掛。
第十六條
在直立的旗桿上升降國旗,應當徐徐升降。升起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桿頂;降下時,不得使國旗落地。
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然后降至旗頂與桿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桿全長的三分之一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然后再降下。
第十七條
不得升掛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guī)格的國旗。
第十八條
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于私人喪事活動。
第十九條
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jié)較輕的,[1]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條
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信大家都有一定的了解了。作為一名合格的中國人,我們應該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如果違法,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也要互相監(jiān)督,遇到任何不尊重中國國旗的行為我們都應當進行勸阻或舉報。我們應該深刻地認識到,尊重國旗,愛護國旗,是我們每個中國人民的責任,我們不應該用任何方式去損害國旗的尊嚴,國家的尊嚴,這樣才有利于愛國主義的建設。
?《刑法》第238條釋義
?證券法司法釋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釋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遼寧利金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行政法務團隊負責人。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黨員、中山區(qū)六支部組織委員,遼寧省律師協(xié)會成員,大連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遼寧省法學會憲法學行政法學研究會行政行為專業(yè)委員會委員。具有一級建造師(港工)、一級消防工程師資質。現(xiàn)擔任多家政府、銀行、國企、大型私企法律顧問。提供民事、行政糾紛法律服務,從業(yè)10年,積累了大量成功處理民商、行政案件的經驗,法律基礎扎實,實踐操作靈活,勝率高,竭誠為您提供最專業(yè)的法律服務。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申請醫(yī)療事故鑒定要哪些材料,鑒定書的內容有哪些
2020-11-10學生人身損害賠償
2020-11-29合同一方主體能寫兩個公司嗎
2020-11-21限制消費令下達多久會生效
2021-02-24怎么中止孩子的探望權
2021-01-23限制妻子婚姻自由的協(xié)議無效
2021-02-20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該如何定罪
2020-11-21安置房還沒辦房產可以贈與嗎
2021-02-23勞動辦不處理問題怎么辦
2020-12-18猝死在不在意外險理賠范疇
2021-02-08有單獨為車窗玻璃破裂設計保障的險種嗎
2021-02-27被保險人駕車被甩出車外死亡的保險人責任
2021-03-04附贈人身保險合同的法律分析(四)
2021-01-10倉儲物的保險賠償金及保險代位求償權的案例分析
2021-01-17違約責任保險是怎樣的
2020-12-29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嗎
2020-12-27農村機動地管理辦法
2021-02-16拆遷發(fā)生糾紛是否可行政訴訟
2020-12-202020年城市房屋拆遷補償項目有哪些
2020-12-25拆遷補償方案不公開發(fā)布,被征收人應當在哪兒查看
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