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15天是不是含節假日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仲裁案件一般是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而這個期限是包括節假日的,如果最后一日為節假日的,順延到節假日后一天。
相關法律規定
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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