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辯權是形成權嗎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相關的司法解釋同時失效,由新頒布的司法解釋替換。
《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抗辯權不屬于形成權。
抗辯權,廣義上是指對抗請求權或否認他人的權利主張的權利,有的稱為異議權;狹義上僅指對抗請求權的權利??罐q權的作用在于對抗請求權,又可分為一時抗辯權和永久抗辯權。
形成權,是指權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關系發生變化的權利。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六條?【同時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八條?【不安抗辯權】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抗辯權不屬于形成權,形成權是指權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關系發生變化的權利,而抗辯權是指對抗請求權或否認他人的權利主張的權利。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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