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財產怎么定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盜竊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財產犯罪,幾乎與私有制的歷史一樣久遠。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筑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罪的對象。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達到立案標準,就可能會構成盜竊罪,在這個時候會根據具體的涉案金額來進行處罰,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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