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業賄賂行賄方違法所得的認定是怎么樣的?
商業賄賂案件中受賄方的違法所得是指其收受的賄賂款,行賄方的違法所得是指其因行賄爭取到的交易機會或交易優勢所賺取的利潤”,同時“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行政處罰前依據法律、法規和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規定已經支出的稅費,應予扣除”。
商業賄賂罪怎么認定,具體如下:
1、看行賄方的目的是否是為了經濟利益。作為商業賄賂行賄方的目的是為了經濟利益,既包括現實的經濟利益也包括獲取交易機會。如果行賄方的目的不是為了謀取經濟利益而是其他利益,就不屬于商業賄賂;
2、看商業賄賂的行賄主體是不是經營者。如果行賄主體不是經營者而是地方政府或其他部門為爭取項目、資金向上級部門行賄就不是商業賄賂。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者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3、看行賄是否是發生在商業活動中。雖然行賄主體是經營者,其目的也是為了經濟利益,但不是發生在商業活動中,比如經營者為打贏經濟官司向審判法官行賄就不構成商業賄賂。
在生產經營中構成投機倒把違法違章行為的:凡有進銷價(包括批發價、零售價)的,以銷價與進價之差作為非法所得;屬于生產加工的,以生產加工的產品的銷價與成本價之差作為非法所得。
為投機倒把違法違章活動提供貨源、支票、現金、銀行帳戶等其它方便條件,或者代出證明,代開發票,代訂合同以及雖未直接參與違法經營活動,但在違法活動中采用各種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以全部非法收入作為非法所得。
投機倒把違法違章行為人如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處理決定之前已繳納稅款的,在計算非法所得時應予以扣除,未交納的不予扣除。四、在計算非法所得時,如有商品已經售出,貨款尚未收到的情況,也應包括在內。
行賄必須具有非法謀利的目的,要求受托人有為請托人謀利的目的,請托人只要達到認諾的標準就可以構成受賄罪,不要求實際為請托人謀取了不當的利益。行賄人必須具有非法謀利的目的,如果是為了正當的利益,不構成行賄罪。
行賄受賄罪定罪認定標準是什么?
行賄金額達到多少才構成行賄罪
個人行賄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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