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交強險會不會理賠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其中,第二款: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交強險條例》第21條第二款規定“……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該條規定交強險免責事由僅包含“受害人故意”一項,未包括醉酒肇事。
《交強險條例》第22條規定,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追償。同時還規定,醉酒駕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實務中,保險公司往往混淆了墊付與賠付的概念。第22條明確保險公司對財產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對人身傷亡事故,只賦予保險公司追償權而非免責權,并未規定醉酒駕駛情況發生死亡傷殘事故保險公司可以免賠。
實際操作中:酒駕肇事交強險賠償,商業險拒賠,但是交強險是先賠付再追償。
酒駕在交強險免責范圍內么
1、酒后駕車在交強險的條款中未列明在責任免除范圍中,故在交強險中是可以賠付的,賠付額度是按照交強險限額賠付(三責車物損2000元,三責醫療費限額10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
2、醉酒駕駛屬于責任免除范圍,應該拒賠。但是交強險同時還規定,由于醉酒駕駛而造成受害人受傷需搶救的,保險人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書面通知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搶救費用清單后,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進行核實。對于符合規定的搶救費用,保險人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內墊付。對墊付的部分可以依法進行追償,對于其他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墊付和賠償。
酒駕肇事交強險會不會理賠?酒駕不僅僅誤人還會害了自己,希望大家在年尾參加各種各樣聚會的時候能夠好好了解清楚酒駕帶來的危害,喝酒了一定不開車。酒駕肇事交強險不肯理賠該怎么樣解決你不清楚,請您都來律霸網詢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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