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輕微傷手腕扭傷賠償標準的項目有哪些?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誤工費的賠償標準
誤工費是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內(即誤工時間),因無法從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勞動而失去或減少的工作、勞動收人的賠償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對實際支出的費用和誤工損失,按照差額據實賠償的辦法。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當事人的誤工損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而無固定收人者則按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解釋》對誤工費損失不設最高限額。對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有兩點需要明確:
(1)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
(2)該固定收入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后,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人,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
綜合上面所說的,發生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了他人受到傷害的一般必須要給出相應的賠償,而對于賠償的項目就會結合傷者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但只要受害者所產生的任何費用與事故有關,那么肇事方都必須要承擔一切的費用。
保險公司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
交通事故賠償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最新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丁旭峰律師,河南駐馬店人,中共黨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常州律師協會會員,江蘇鼎國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黨員,畢業于鄭州大學、廣西師范大學,擁有本科法律文憑和法學碩士學位文憑,具有高校教師資格證書,有著二十余年的豐富法學教學經驗和深厚法學理論功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勞動關系管理、合同關系、家庭婚姻、知識產權、民間借貸等有獨特的見解和豐富的實務處理經驗。業務領域:企業法律顧問、合同糾紛、知識產權、人身損害、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辯護。聯系電話:15961442562;QQ:649205185;微信:15961442562;郵箱:[email protected]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工廠拖欠工資怎么辦
2021-01-04公司名稱變更稅務流程需要多長時間
2020-12-30商帳追收的作用是什么
2020-12-22立約定金后未簽合同怎么賠
2021-02-15一審判決生效可以申請再審嗎
2021-02-01競業協議補償金標準
2020-12-01勞務合同應遵循什么原則
2021-01-13內部調崗定義
2020-12-28出口產品責任險的特點
2021-01-28父母可以給成年子女購買死亡險嗎
2021-01-10辭職后用人單位不辦理保險交移
2021-03-01交警判肇事司機負次要責任 法院判保險公司賠十萬三者險
2021-01-07土方車司機超分仍然上路釀事故 保險公司拒賠獲支持
2021-01-20追尾造成事故保險公司怎么處理
2021-02-13保險受益人變更的程序是怎樣的
2021-01-19保險法釋義 第一百七十條
2021-01-30運輸工具保險的險種
2020-12-09賠款準備金 ClaimReserve
2020-11-28集體土地出讓需要村民簽字嗎
2021-01-04公益拆遷補償就一定不高嗎
202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