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買賣房屋注意事項
1、查看售方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屬實;
2、房產面積;
3、該房產用途;
4、查驗該房產有沒有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
5、查驗該房產是否已設定抵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在這里,如果該房產已設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為售房者,抵押權人就是售房者將該房產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銀行;受讓人就是購房者。
這個規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將該房產抵押給第三方,在轉讓該房產時,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購房者此房已設定抵押,那么轉讓行為無效。只有在抵押登記注銷或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此房產方可進行買賣。
二、個人房屋買賣房屋流程
(一)咨詢、了解信息
對于房屋買賣的雙方來說,了解信息是第一步的。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二)尋找房源
尋找房源可通過下面途徑
1、通過親朋介紹;
2、通過報紙、網絡信息或登出求購信息進行了解和尋找;
3、選擇有資質的房地產經紀公司代理購買。
(三)找到房源之后實地去看房
選擇好目標房源后,您需要親自到現場查看。專家提醒您:一定要與產權所有人親自面談,落實好房屋的產權性質,是否已具備上市交易條件。對已裝修的房屋,要查看水、電、天然氣、暖氣等設施是否能夠正常使用,房屋有無明顯質量問題等。
(四)簽合同
賣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證件,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五)辦理過戶
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后,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六)辦理貸款
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后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后批準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七)完成交易
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所有物業費后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個人房屋買賣注意事項有哪些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土地證,個別地區還有契稅證)
2、產權是否明晰無糾紛(是否有離婚析產,繼承,共有權人)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須注意:買賣不破租賃)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違規搭建等,無法辦理過戶)。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8、水電氣暖物業費用是否拖欠,戶口遷移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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