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財產分開制度具體是什么
1、共同財產制,在我國專指法定的婚后所得共同制,即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所得財產歸夫妻共同共有,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的夫妻財產制度。在這種制度下夫妻關系締結后,雙方或一方所得財產,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共有權,構成共同共有的財產所有權關系。該制度內容上淡化了夫妻雙方作為單獨個體的權利,但最能反映夫妻之間的本質關系。所以,據我國目前經濟發展狀況,男女兩性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分工角度及我國民族特色、傳統觀念;現行婚姻法仍以其作為夫妻財產制的基礎?!痘橐龇ā沸薷臅r期,全國婦聯調查結果有77.1%的人同意上述規定。
2、個人特有財產制,是指對專屬于夫妻一方單獨所有的財產作出特別規定的法律制度。它排斥任何形式的夫妻共有,又稱夫妻特有財產制。凡屬于夫妻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一般來說應該由其本人管理、使用和收益;在離婚時仍歸個人所有,不予分割;在財產所有人死亡時即作為個人遺產,按我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它是我國2001年對《婚姻法》修改時新增設的一項夫妻財產制度。
3、約定財產制,是指夫妻以契約方式,約定婚前財產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債務的清償、婚姻解除時財產的分割等事項,并排除法定財產制適用的制度。依照民事法律的基本精神,約定財產制優先于法定財產制;只要約定合法,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約定財產制是現代社會夫妻財產制度發展的趨勢,體現了對財產所有權的保護力度,強調財產所有者獨立的支配權。我國現行婚姻法擴大了約定財產制的內容,進一步完善加強了約定財產制。
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小伙伴懂得,用法律武器來維護個人的財產,在中國雙方進行結婚之后,雙方的財產是夫妻兩個人共有的,兩個人對財產都有處置的權力。不過夫妻的財產,也可以雙方進行約定處理,只要雙方同意即可。
最新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范本
再婚夫妻財產約定協議
離婚后夫妻財產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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