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離婚有兩種方法,第一種就是協議離婚,只需要夫妻就一些財產、債務以及撫養權問題達成一致就可以離婚了;第二種就是訴訟離婚,通常都是夫妻協議離婚不成所選擇的一種辦法。那么,辦理離婚手續需要注意些什么?下面讓我們了解一下吧!
?
一、離婚登記的主要事項
?
1、離婚前,請慎重考慮夫妻感情是否確已徹底破裂。
?
2、從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財產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過錯而少分或不分。
?
3、離婚協議以登記離婚為生效要件,如果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雙方已經簽字的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
4、為避免登記離婚后解決遣留問題的麻煩,建議離婚協議書由律師代為起草與審查。
?
登記離婚,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
第一,雙方當事人共同來提出申請;第二,雙方均有完全行為能力;第三,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寫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愿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一致的意見)第四,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
需要攜帶的證件有:雙方當事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應相一致,否則先到有關部門更正,身份證在有效期內)、結婚證及雙方各2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
二、離婚登記的條件
?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4、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
7、當事人持有辦理結婚登記要求持有的證件。
?
以上就是律霸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辦理離婚手續需要注意些什么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現實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們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機關,或者在第一時間找律霸網律師在線圖文咨詢或電話咨詢。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也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劉連臣律師,1990年獲取律師資格,國家注冊一級建造師、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招標師、國家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山東省首批行政處罰聽證主持人、高級經濟師、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中國人民大學MBA,直接從事企業高管5年以上,具有較豐富的企業管理工作經驗。長期從事房地產法、建筑工程法律法規理論研究教學和實務操作,專業底蘊深厚,實踐經驗豐富,是資深的復合型專業律師,曾擔任多家房地產企業、建筑類企業高級顧問和法律顧問,成功的辦理了一批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房屋質量糾紛、建筑工程質量糾紛、建筑工程結算糾紛、企業股份糾紛、招投標和政府采購糾紛案件,為當事人挽回大量經濟損失,較好的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贏得了社會好評。本人秉承的理念是做律師要有:愛心、誠心、公心、忠心。對當事人以誠相待,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忠實的維護法律為己任。 業務范圍: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2、第三方催收工程款,3、投標咨詢指導,4、代理投標質疑、投訴和訴訟,5、招標文件負面清單分析,6、各類房產糾紛(1、各類房屋產權糾紛,2、房屋質量糾紛,3、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4、小區共有部分使用糾紛,5、物業管理糾紛 6、小區規劃糾紛 7、車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姑舅兄妹的孩子之間可以結婚嗎?
2020-03-19一筆飛來債務背后的貓膩
2020-03-19孩子一直姥姥帶離婚判給誰?
2020-03-19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解決
2020-03-20商標權會無效嗎
2020-04-08關于搶劫罪量刑標準
2020-04-09人身權損害賠償計算標準
2020-04-13如何認定商標的在先權利人
2020-04-16持有、使用假幣罪的構成條件
2020-04-20被公司辭退,賠償標準是多少
2020-04-21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需要多少
2020-04-26分居多久能夠起訴離婚
2020-04-27企業破產關閉后,所欠債務怎么處理
2020-04-27離婚訴訟中子女撫養權怎么判決?
2020-04-30法院判決孩子撫養權會考慮哪些因素?
2020-04-28法院起訴離婚程序怎么走?
2020-04-29撫養權爭奪有哪些法律依據?
2020-04-29什么情況下可以更改孩子撫養權?
2020-04-29最新支付子女撫養費標準是什么?
2020-04-29最新子女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2020-04-30聚眾擾亂交通,會有什么樣的后果
2020-04-302020離婚程序怎么走?
2020-04-30聘用合同續簽日期能否提前簽
2020-05-01交通事故精神賠償額怎么確定
2020-05-01最新房貸基準利率如何計算
2020-05-01變更子女撫養權有哪些法律規定?
2020-05-01家庭暴力行為是什么認定標準?
2020-05-02離婚子女撫養權可不可以再審?
2020-05-03公民借高利貸屬于違法行為嗎
2020-05-03監護人轉讓應該如何辦理?
2020-05-03雙方可不可以在離婚協議寫明共同撫養權?
2020-05-04棚戶區改造有什么稅收優惠政策?
2020-05-04協議離婚領取離婚證流程怎么走?需要多長時間?
2020-05-05犯罪從犯一般應承擔什么責任
2020-05-05搶劫罪中的暴力手段主要是什么
2020-05-05發生工傷賠償一般的報案程序
2020-05-28夫妻協議離婚子女撫養權問題如何確認?
2020-05-08辦理收養需要什么手續和有哪些法律規定?
2020-05-08夫妻協議離婚以后共同財產分割不執行怎么辦?
2020-05-09交通事故鑒定費由保險公司承擔嗎
2020-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