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沒有人不怕死亡,死亡也是一件值得敬畏的事情。正因為死亡是如此令人敬畏,所以我們更加要珍惜生命,在有生之年多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也要善待身邊的親人。那么,個人遺囑要怎么寫和寫遺囑要注意些什么?下面讓我們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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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寫遺囑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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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遺囑人的姓名、年齡、性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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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立遺囑人的家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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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訂立遺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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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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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處分財產的種類、名稱、數量和所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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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遺囑受益人姓名、性別、年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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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對財產及其它事務的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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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遺囑的份數、保留以及是否有執行人執行等;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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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遺囑制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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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寫遺囑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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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即成年人立遺囑時應當神志清楚,能正確表達自己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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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遺囑人的遺囑只能處分屬于自己的個人財產,如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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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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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遺囑應符合形式要件。依《繼承法》,遺囑可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其中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若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若以錄音形式立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至于口頭遺囑,只有在危急情況下遺囑人才能立口頭遺囑,并應當有兩名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公證,但在危急情況解除后,若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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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遺囑人可以撤消、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消、變更公證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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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律霸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個人遺囑要怎么寫和寫遺囑要注意些什么方面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現實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們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機關,或者在第一時間找律霸網律師在線圖文咨詢或電話咨詢。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也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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