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件大事,尤其是在現在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不少家庭購房都是要傾盡全部財產的。而在與對方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當事人要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項,這樣才能保障該合同是對自己有利的。那么你知道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嗎?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了解。
一、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簽訂補充協議,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宣傳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以防收房時發現房子與廣告宣傳有天壤之別,卻沒有依據要求開發商退房或者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 明確貸款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貸款辦不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要明確責任劃分,避免出現糾紛無據可依。
(三)辦理產權證的時間也要明確在合同里,避免開發商拖延辦理。
(四)應該明確裝修標準,如果開發商廣告的是精裝修,或者樣板間是品牌的,那么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予以明確。不要含糊表述為使用進口品牌,或請注明裝修公司,一定要明確使用什么品牌,什么裝修公司來裝。提醒您一定要注意這一點,以免精裝修變成“驚裝修”。
(五) 關于公攤建筑面積,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部分,確定公攤的位置。開發商有很多贈與購房者的情況,實際上有時是公用的面積。
(六)退房的責任。一旦退房,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么樣的責任,寫明在確定的日期內要求開發商退還全款,包括銀行的利息、違約金等。
最后,還需要提醒您注意,如果您購買的是現房,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時 ,一定要注意看清開發商銷售的房子是否就是你認購、并且所要買的房子。
二、購房合同不成立的情形
實踐中,買房人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后,常常會因某些原因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第九條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當然,可能導致合同無效、被撤銷、解除的原因遠多于上述列舉的情形。
相信大家在閱讀了上文后,已經大概了解在簽訂購房時需要注意什么事項了吧。如果你在購房過程中遇到了什么糾紛的話,可以委托我們律霸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解決,我們會為您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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