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國家工作人員手里有一定的職權,因此要是其利用自己的職權來實施犯罪的話,那么造成的損害無疑是很大的。對此,我國也規定了類罪,即職務犯罪。那么大家知道職務犯罪的主體都有哪些人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職務犯罪的主體包括哪些人
職務犯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根據法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國家機關”,是指國家的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軍事機關。 “從事公務的人員”,是指在上述國家機關中行使一定職權、履行一定職務的人員,即國家干部。但是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勞務性工作的人員不屬于國家工作人員范疇。
“以國家工作人員論”,包括三方面內容:(1)在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即在公司、企業等單位中具有經營、管理職責,或履行一定職務的人員;(2)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即在一些具有國有資產成分的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股份制企業當中,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有關國有單位為了行使對所參與的國有資產的管理權,而派駐的管理人員:(3)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2002年12月28日通過的關于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即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在受國家機關委托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代表國家行使職權時,有瀆職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關于瀆職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貴任。根據這一立法解釋,以下“四種人”納入了瀆職犯罪的主體范圍之內。一是法律授權規定某些非國家機關的組織,在某些領域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如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等。二是在機構改革中,有的地方將原來的一些國家機關調整為事業單位,但仍然保留某些行政管理的職能,如林業管理部門等。三是有些國家機關將自己行使的職權依法委托給一些組織行使,如煙草專賣、鹽業管理部門等。四是實踐中有的國家機關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了一部分國家機關以外的人員從事公務,如合同制民警、聘用人員等。
通過上文的解答,我們知道職務犯罪的主體主要是國家工作人員,而這里的國家工作人員包括的具體范圍比較廣,各位不妨從上文中進行詳細了解。若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也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律霸的在線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訴訟離婚程序多長時間?
2020-11-21向法院起訴離婚時間是多久
2021-03-21起訴探視權需要找律師嗎?
2021-03-09法院起訴離婚程序費用是多少?
2020-12-24自愿離婚的程序是什么
2020-11-17男方起訴離婚有限制條件嗎?
2021-02-21離婚法院判決收費嗎?收費多少?
2020-11-24未成年子女撫養費標準
2021-01-18撫養權變更起訴狀怎么寫?
2021-03-15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的計算方式是怎樣的
2021-01-01非婚生子女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2020-11-21如何指定監護人?
2021-01-10南京市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什么
2021-02-26繼子女繼承權怎么確定的?有哪些標準
2021-02-23被扶養人生活費怎樣計算
2021-02-14支付被撫養人生活費的法律依據有哪些,怎么計算?
2021-03-10新婚姻法財產分割法規是什么內容
2021-03-09夫妻財產分割的原則是什么
2020-12-22離婚財產怎么分配,離婚小孩跟誰?
2021-02-05一方出軌離婚協議書怎么寫
202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