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股東大會的,有嚴格的時間要求,而此時也要全體股東都參加,因為要對公司的重大事項進行決議。那一般情況下股東大會決議事項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太清楚,下面就讓律霸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股東大會決議事項有哪些
1、下列事項須于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
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董事會擬訂的利潤分派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
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罷免及其報酬和支付方法;
本公司年度初步及決算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其他財務報表;
除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以特別決議采納以外的其他事項。
2、下列事項在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
本公司增減股本和發行任何類別股份、認股權證和其他類似證券;
發行本公司債券;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的被認為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且要以特別決議采納的其他事項。
二、股東會決議怎么撤銷?
根據公司法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股東會決議確定可以被認定為無效或者被撤銷。針對無效的股東會決議,股東可以在任何時間向法院起訴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
具體條件如下:
1、無效的股東會決議,自始無效。股東可以在任何時間向法院起訴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法院認定股東會決議無效的根本性評價標準就是決議的內容是否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規定。
2、可撤銷的股東會決議,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股東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決議的內容違反了公司章程的規定;
(2)股東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過了這個期限權利就喪失了。
股東提起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或者可撤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關于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其實是可以分為普通決議事項和特別決議事項兩種的,針對不同的事項,規定的決議方式是不同的。至于哪些是必須由股東大會決議事項,律霸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希望能幫助你解決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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