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一般是基于血緣關系取得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繼承權也是能夠喪失的。當然,我國并沒有關于繼承權喪失的原則,但具體規定的有一些繼承權喪失的情形。接下來,請跟隨律霸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吧。
繼承權喪失是指本來具有繼承資格的人因犯有某些嚴重違反人倫道德的罪行,或有嚴重的不道德行為,而喪失作為繼承人的資格,不再享有繼承遺產的權利。
繼承權的喪失可分為絕對喪失與相對喪失。繼承權的絕對喪失,又稱繼承權的終局喪失,是指因發生某種法定事由,繼承人的繼承權終局的喪失,該繼承人絕對不得也不能享有繼承權。繼承權的相對喪失,又稱繼承權的非終局喪失,是指因發生某種法定事由繼承人的繼承權喪失,但在具備一定條件時繼承人的繼承權最終也可不喪失。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都喪失繼承權。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繼承人殺害其他繼承人,既包括法定繼承人殺害遺囑繼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遺囑繼承人殺害法定繼承人;既包括第一順序人繼承人殺害第二順序繼承人,也包括第二順序繼承人殺害第一順序繼承人。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如果被繼承人以遺囑方式將遺產指定由該繼承人繼承的,可以確認遺囑無效,并按繼承法第八條處理。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遺棄被繼承人是指對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被繼承人有扶養義務而拒不履行扶養義務;所謂虐待被繼承人是指在被繼承人生前對其從身體上或精神上進行摧殘或者折磨。對遺棄被繼承人的,不管情節是否嚴重,都喪失了繼承權,但繼承人如確有悔改表示且被遺棄人在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以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虐待被繼承人情節是否嚴重,可以從實施虐待行為的時間、手段、后果和社會影響而定。如果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則喪失繼承權,若繼承人確有悔改表現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所謂偽造遺囑是指以被繼承人的名義制造假遺囑。所謂篡改遺囑是指改變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的內容。所謂銷毀遺囑是指將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毀滅。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是否嚴重是判斷繼承權是否喪失的標準。根據司法解釋,如果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行為情節嚴重。
綜上可知,繼承人繼承權的喪失主要有四種情況,包括殺害被繼承人、其他繼承人等等,具體的內容大家可以從上文中進行詳細了解。如果您還想進一步了解相關內容,可以咨詢我們律霸網站的律師,我們會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耐心為您解答法律問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婚前財產公證流程是什么
2020-11-15離婚訴訟的收費有什么標準
2021-02-14辦理協議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2020-11-22怎么進行離婚協議公證?
2020-12-04離婚率上升的原因是什么?
2020-11-14為什么北京離婚率居高不下
2020-11-07辦理協議離婚程序
2021-03-13無孩子離婚協議范本是怎樣的?
2021-01-07離婚訴訟書的格式是怎樣的?
2020-11-17中國離婚法有哪些新規定
2021-02-26離婚后孩子撫養費標準有哪些?
2020-11-28怎么寫子女撫養費起訴狀
2021-01-13怎樣變更監護權
2020-12-27監護人證明哪里開您知道嗎?
2021-01-21子女撫養費標準是什么,法律規定有哪些?
2020-12-01單獨二胎政策實施時間
2021-02-14離婚后孩子的探視權次數
2020-11-28關于子女撫養權的司法解釋
2021-03-012020年子女撫養權變更協議書如何寫
2021-03-16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四大原則是什么?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