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法典》規定:當出現法律規定的情形時,合同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很和約定解除,當事人解除合同的方式不同,需要滿足的解除條件也就不同,下面,律霸小編為您詳細介紹解除合同的條件。
解除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解除合同分為法定解除和協議解除。
一、合同的法定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該合同失去意義,應歸于消滅。在此情況下,我國《民法典》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消滅合同關系。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此即債務人拒絕履行,也稱毀約,包括明示毀約和默示毀約。作為合同解除條件,它一是要求債務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無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此即債務人遲延履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中非屬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屆滿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當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履行催告,給予一定的履行寬限期。債務人在該履行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對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為重要,如債務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實現,于此情形,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也應如此。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針對某些具體合同規定了特別法定解除條件的,從其規定。
二、合同的協議解除
合同協議解除的條件,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原合同關系。其實質是在原合同當事人之間重新成立了一個合同,其主要內容為廢棄雙方原合同關系,使雙方基于原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歸于消滅。
協議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協議)方式,因此應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即: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強行法規范和社會公共利益;采取適當的形式。
綜上所述,解除合同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的,有法定的條件,當出現這些情況的時候既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是當事人之間協商解除。以上就是律霸小編整理的關于解除合同的條件相關法律知識,如果本文不能解決您心中的困惑,建議您咨詢律霸網站的專業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怎么認定
2021-02-08婚前財產公證協議書該怎么寫
2020-11-20協議離婚程序是什么,具體步驟是怎樣的
2021-01-05有人通過假離婚買房,那么假離婚買房流程是什么?
2021-02-11離婚糾紛判決書范本
2021-01-27離婚必須找律師嗎?
2021-02-20離婚了還能復婚嗎?
2020-11-12子女撫養費起訴狀應該怎么寫
2021-02-14法定監護人怎么確定,法定監護人公證需要哪些資料
2021-03-02未婚生子如何上戶口?上戶口的程序是怎樣的
2020-12-12小孩出生證明改名字
2021-02-262020年子女撫養費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2021-02-20探視權起訴狀如何寫,探視權糾紛起訴狀范文
2020-11-16離婚后孩子的探視權規定是什么?
2020-11-24監護人證明怎么開
2021-01-04超生出生證明怎么開?
2021-03-01出生證明辦理期限
2020-12-11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2021-03-032020年最新婚前財產協議的范本
2021-01-27夫妻財產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202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