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 抵押貸款 房屋抵押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 汽車抵押 抵押合同 二手房抵押貸款
在日常生活中,向他人借款是一種十分常見的行為。一般來說,借款方會向出借方出具一份借條,如果到期之后該借款仍未償還的,出借方可以依據此借條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過借條的書寫也是有一定規范的,如果書寫不規范,可能會導致借條無效從而使出借方產生經濟損失。那借條格式范本有效要注意哪些問題?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條是雙方基于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二、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范圍內約定利息。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后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四、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系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系,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五、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較典型的案例是張三向李四借款10 萬元,同時出具借條寫明借款10萬元。幾個月后張三歸還李1萬元,遂將原借條撕毀張三重新為李四出具借條一份:“張三原向李四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 1萬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g)”,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 “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
六、規范的借條格式:
借條格式
今借到 胡×× 人民幣 ××× 元整,××日內還清。
立字此據!
借款人:×××(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出借者在收到借款人的借條時一定要仔細辨別該借條格式是否有效。借條格式范本有效要注意的問題較多,如在借條中應將雙方的身份信息寫明,對貸款金額、貸款利息、歸還期限都要詳細寫明,如果借條中出現了一些有歧義的表述方式,出借方應要求借款人重新書寫,以確保借條合法有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張云律師,福建韋達律師事務所副主任,1997年畢業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大學副教授,曾長期在人民法院和政府法制機關工作,婚姻家庭咨詢師(二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二級)。福建電視臺新聞頻道《律師在現場》律師團成員,福州電視臺移動頻道“法律講堂”特邀專家,福州市議和網公益律師團首席專家,福州市律師協會勞動和社會保障委員會委員.張云律師先后長期在人民法院和政府法制機關工作,諳熟我國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的運作方式、工作模式、辦事程序,能夠熟練地處理法律問題,具有豐富的社會實踐經驗、敏銳的社會洞察力、扎實的法律理論基礎、較高的法律分析應用能力。現主要從事征地拆遷、婚姻家庭、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勞動爭議、刑事辯護等法律實務工作。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單方離婚需要什么條件?
2021-01-30怎么寫軍人離婚申請書?
2021-03-022020年異地法院起訴離婚程序
2021-03-08離婚協議的違約責任能否約定?要注意什么?
2021-02-28部隊離婚需要什么手續?有哪些條件?
2021-01-04外地可以辦離婚手續嗎?異地怎么辦理離婚手續?
2020-11-082020年子女撫養權變更協議書如何寫
2021-03-22未婚生子如何上戶口?上戶口的程序是怎樣的
2020-12-12誰有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
2021-01-03監護人證明哪里開您知道嗎?
2021-01-21增加子女撫養費答辯狀
2021-01-14山東單獨二胎政策內容有哪些?
2020-11-26探視權糾紛怎么處理
2021-01-01子女撫養權協議書格式是什么?
2021-03-17醫院出生證明怎么開,應該注意什么問題
2021-02-06二胎出生證明怎么辦
2021-01-09出生證明辦理期限
2021-01-23夫妻共同財產協議書怎么寫
2021-02-262020年離婚房產分割協議書
2021-02-10婚外情離婚有賠償嗎,婚外情離婚賠償標準
202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