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環境污染的加重,各地均發生了不少因此而產生的環境方面的糾紛。然而,對于普通人來講,在遇到環境方面的糾紛時,大部分人根本不清楚自己要怎么辦,如何來處理這樣的糾紛。為了幫助大家正確處理環境糾紛,律霸小編整理好了有關資料,將在下文中告訴你發生環境糾紛時怎么辦。
一、發生環境糾紛時怎么辦
環境糾紛是指環境保護法律的主體就他們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產生的爭議,例如法人因不服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而產生的爭議,公民因他人排污致使健康受到損害要求污染者賠償損失而產生的爭議等。
發生環境糾紛后,爭議雙方可以自行選擇適當的途徑來解決。一般來說,公民、法人因不服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而產生的爭議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公民、法人因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害賠償爭議,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主持調查、處理達成有關協議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如何對污染者提起民事訴訟
在現有的法律中,直接規定環境侵權損害賠償問題的,《民法通則》第124條關于“違反國家保護環境防止污染的規定,污染環境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
《環境保護法》第41條和幾部污染防治法的規定“造成環境污染損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因此受到環境污染造成損害的公民,可以上述法律規定為根據,作為訴訟主體中的原告起訴造成污染的單位。
三、環境污染受害者如何維權
受害者可以向當地的環保部門反映,依法要求污染企業限期改正,或者對其采取罰款、停業等行政措施。對于所遭受的損害可以通過環境民事糾紛處理程序由環境行政部門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當發生環境方面的糾紛時,無論是哪一方當事人都應該積極的對相關糾紛進行解決。而環境糾紛多數情況下表現為環境污染糾紛,此時就會涉及到賠償問題,法律允許當事人之間先協商解決,如果無法協商一致的話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律霸小編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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