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罪是我國刑法規定的嚴重犯罪之一,相應的刑罰處罰規定的十分嚴厲。因為強奸罪不僅侵犯了婦女或幼女的性的自主權,還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健康,更為重要的是強奸行為會給被害人帶來很大的精神痛苦。每年有很多人因為被強奸而自殺或是患精神疾病。最近網絡流行戴套不算強奸的說法,下面小編整理相關知識來回答戴套不算強奸嗎這個問題。
戴套不算強奸嗎?
一、行為定性
法律沒有規定“戴套不算強奸”。是否構成強奸罪,關鍵看行為人是否違背婦女意志強迫與其發生性關系。“戴套不算強奸”只是某些執法人員為犯罪分子開脫罪責的說辭而已。只要符合下面成立強奸罪的構成要件即可成立強奸罪。
二、成立強奸的條件
1、必須是違背了婦女的真實意愿。判斷與婦女發生性關系是否違背婦女的意志,要結合性關系發生的時間、周圍環境、婦女的性格、體質等各種因素進行綜合分析,不能將婦女抗拒作為違背其意愿的惟一要件。對于有的被害婦女由于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應認定是違背了婦女的真實意愿。同無責任能力的婦女(如呆傻婦女或精神病患者)發生性關系的,由于這些婦女無法正常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愿,因此無論其是否“同意”,均構成強奸婦女罪。
2、行為人必須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 這里的“暴力”和“脅迫”自然不難理解,所謂“其他手段”,應該是指采用暴力、脅迫以外的使被害婦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與暴力、脅迫相同的強制性質。司法實踐中常見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藥物麻醉的方法強奸婦女;利用婦女熟睡之機進行強奸;冒充婦女的丈夫或者情夫進行強奸,利用婦女患重病之機進行強奸;造成或利用婦女處于孤立無援的狀態進行強奸;假冒治病強奸婦女;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婦女等。 本案中被告人利用被害人醉酒后無力反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情形當然屬于法律規定中的“其他手段”。
三、相關法律規定
1、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 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強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強制性交),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的一種行為。
2、《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看完上面的內容,大家就能找到戴套不算強奸嗎這個問題的答案。簡而言之,無論行為人在實施搶建行為時是否戴套,只要采用暴力或者脅迫的手段致使婦女違背自己的意愿與行為人發生性關系的都成立強奸罪。對于這方面如果還有疑問,請您咨詢律霸的律師們,他們會給您更為詳細的答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顏恩超律師,1976年生,浙江寧波人。法學、經濟學雙學士學位。副主任律師,高級合伙人,刑事事務部主任,婚姻家庭事務部主任。 從事法律行業多年,法學理論功底深厚,辦案實踐經驗豐富,熟悉寧波本地司法環境,同時與社會各界有著廣泛的交往和聯系。顏恩超律師具備超強的思維能力、盡心盡責的辦案態度,在多年辦案實踐中形成了自己獨特辦案風格。并深知“金杯銀杯不如百姓口碑”的道理,視“誠信、責任、聲譽”為生命,接待咨詢客觀坦誠,分析案情鞭辟入里,多年來一直深得當事人的信任。 工作作風:認真、負責、扎實、嚴謹,待人熱情誠懇,平易近人,全心全意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為執業信條。 辦案特色:顏恩超律師擅長辦理重大、疑難、復雜的各類案件,辦案思路清晰、應變敏捷,善于捕捉證據細節,綜合分析案件事實,法庭辯論攻防兼備,辯護意見有破有立,語言表達言簡意賅、不冗不漏。無論是作為原告方的律師還是作為被告方的律師,均以“當事人權益至上”為原則,全力維護當事人利益,深受廣大當事人及其親友的交口贊譽。 突出優勢:深厚扎實的法律功底,勤勉盡責的工作態度,細致務實的工作作風,靈活創新的工作方法,誠信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男女結婚要什么證件
2021-03-09軍人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2020-12-16怎樣才能離婚,離婚程序怎么走
2021-03-242020年離婚的條件是什么
2020-12-16怎么寫軍人離婚申請書?
2021-03-02根據婚姻法規定,分居多久可以起訴離婚?
2021-02-15假離婚買房后多久復婚
2021-03-03單方起訴離婚需要辦哪些手續
2020-11-10委托律師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2021-03-06異地協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2020-12-15有房產離婚起訴狀怎么寫
2021-01-10訴訟離婚需要哪些材料
2021-03-25雙方自愿離婚協議書怎么寫?
2020-12-05夫妻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哪些證件
2020-12-032020年離婚律師費用收取標準
2021-01-05離婚了還能復婚嗎?
2020-11-12異地可以辦理離婚手續嗎
2021-03-06探視權可強制執行嗎?
2020-12-04離婚后孩子撫養費給到什么時候
2021-02-06監護人證明怎么開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