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不向法院提起訴訟,我們該怎么辦?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工資不是勞動爭議,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是勞動爭議,勞動爭議仲裁是前置程序。未經仲裁,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動者應當先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服仲裁裁決。勞動爭議仲裁由用人單位住所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復印件和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和證據清單復印件2份;有的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電話,用人單位的姓名、住所、通訊地址和電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原件應提交仲裁委員會審查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規定,追討勞動報酬適用特別規定,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不能達成和解協議或者不履行協議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調解協議達成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五十一條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或者裁決書。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如果不把工資交給法院起訴怎么辦?如果法院作出判決,或者不給工資,當事人可以通過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申請強制執行。工資不給法院起訴也不給,勞動者不知道自己的時候還能用什么方法,可以找法巴網的律師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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