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中程序辯護主要指哪些方面
刑事辯護中程序辯護主要指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刑事辯護的審判流程
①律師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鑒定人、勘驗檢查筆錄制作人出庭作證的,應制作上述人員名單,注明身份、住址、通訊處等,并說明擬證明的事實,在開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②律師接到開庭通知書后應按時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應及時與法院聯系,申請延期開庭:律師收到兩個以上開庭的通知,只能按時參加其中之一的;庭審前律師發現重大證據線索,需進一步調查取證或申請新的證人出庭作證的;由客觀原因律師無法按時出庭的。
③律師在開庭前規定期限內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權要求法院更改開庭日期。
④協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請。
律霸網小編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對于一些刑事案件來說,是需要準備相應的證據等材料的,大家對此要按照相應的證據收集,以免發生一些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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