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未向投保人明確說明免責條款仍應理賠嗎
是的,應該理賠。保險公司未向投保人明確說明免責條款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保險合同仍然有效。
《保險法》
第十七條?訂立保險合同,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
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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