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保險合同終止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因解除而終止。
《保險法》
第十六條?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
以上內容由律霸網小編整理,希望能幫助到大家。如果還有什么疑問的,建議到律霸網咨詢專業律師。律霸網致力于打造優質的法律服務平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行政違法是否要求有主觀過錯
2020-12-27輸官司對方律師費也要付嗎
2021-03-24法醫鑒定多少天有效期
2021-03-22公司不分利潤股東能退股嗎
2020-12-15什么是合同解除權
2021-01-13民事糾紛的解決與審判制度
2021-03-18抗辯權的分類具體有哪些?
2021-02-21陽臺使用權歸誰
2021-03-04退役軍人的傷殘撫恤金可以代領嗎
2021-03-15合同已實際解除應否確認效力
2021-01-25解除合同需要給對方合理期限嗎
2021-01-01加盟后開了店,且合同已經到期了還能解除合同嗎
2020-12-16經營性停產勞動關系是否延續
2020-11-22外企存在勞務派遣關系是否合法
2021-01-07公司拖欠半年的工資可以補償嗎
2021-03-01請多多了解什么是不計免賠
2021-03-05保險合同寫法定受益人可以嗎
2021-03-24肇事罰單保險公司報銷嗎
2021-03-03車險理賠的常見問題律師解析
2020-12-12如何定義第三者責任保險的第三者
2021-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