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違約責任有哪些
審判實踐中以下幾種情況,當事人可以依照侵權之訴起訴:
第一,由于缺陷產品造成對第三人的損害,第三人與產品制造者、銷售者之間并無合同關系,對第三人損害也是合同當事人訂約時所不可預見的,如果選擇合同責任,產品制造者、銷售者可以合同的相對性規則否定其存在,也可因其訂約時不可預見違約后果而要求免除責任,這對第三人不利,因此應將缺陷產品造成第三人損害,作為一種獨特的侵權行為,由加害人直接對第三人負責。
第二,缺陷產品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傷害。違約責任只對違約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違約而造成人身傷亡,是合同訂立時無法預見的,因此,不應由合同債務人賠償因缺陷產品造成的超出了合同法保護利益范圍的損失,必須按侵權責任處理,如前述案例中塔吊致人傷亡就是明顯的例證。
第三,缺陷產品造成的精神損害。對精神損害,判例、學說都不允許受害人根據合同責任而獲得精神賠償,由于精神損害是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難以預見的,這種損害又難以用金錢來衡量,原則上,受害人不能通過合同之訴獲得精神賠償,如果受害人主張精神賠償,只能按侵權責任請求賠償,除以上三種情況外,其他缺陷產品致害,受害人可以選擇侵權的訴因或者違約的訴因,向法院起訴,加害人對此無選擇權,亦無拒絕選擇的權力,受害人選擇不明或未選擇的,法院應依受害人有利的原則裁判,以幫助受害人采取有力的司法救濟,從而保護其自身的合法利益。
上述知識就是小編對“質量違約責任怎么承擔”問題進行的解答,產品質量造成損失的,由產品的銷售商或者生產商承擔違約的責任,這是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具體怎么承擔按合同約定執行。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未婚先孕女員工小產期間有工資嗎
2020-12-10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傷害的公司有責任嗎
2020-12-11普遍的六大陷阱揭底
2020-11-26軍人離婚由哪個法院管轄?
2021-03-14婚前個人財產會被老公的債務拖累嗎
2021-01-09發現對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怎么辦
2020-12-26業主實現共有物權有哪些形式
2021-03-23房屋中介負有哪些法律責任
2020-11-30房地產開發項目開發流程
2020-12-19競業限制補償金如何生效
2020-12-26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被裁員的補償標準是什么
2021-03-16試用期過了卻沒有績效工資合法嗎
2020-12-16消防工程質保期幾年
2021-03-11如何計算加班
2021-01-03工傷申請應該歸哪個仲裁委管轄
2020-12-10航班取消有賠償嗎
2021-01-07保險合同到期按什么條款退款
2021-02-10保險合同成立超過兩年隱瞞病情能獲得賠償嗎
2021-01-07幫朋友炒股賠錢怎么算
2021-03-10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證和標志管理的通知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