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法和依合同規定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合同的履行原則包括全面履行原則和實際履行原則。所謂實際履行,就是指對方有權利要求你,按照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去履行合同,而非采取替代方式。
相關法律知識:
守約方是否追究他繼續履行合同的責任,如果主張繼續履行并且承擔違約責任
實際履行,又稱實物履行原則,是指經濟合同當事人必須嚴格按照合同所規定的標的去履行自己義務的原則。它包括兩層含義:
(1)經濟合同中規定的是什么標的,當事人就必須交付什么標的,不得擅自更換,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錢來代償;
(2)在經濟合同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情況下,違約方即使支付了違約金或賠償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責任,如果受害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的,違約方還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繼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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