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產分配訴訟時效
(1)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2)繼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內,其遺產繼承權糾紛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期間,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
(3)繼承人因遺產繼承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效即為中斷。
(4)自繼承開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間內,繼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訴訟的權利,應當在繼承開始之日起的20年之內行使,超過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訴訟。
二、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八條規定:
對于繼承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要提起遺產分配訴訟的時候必須要在規定的訴訟里面完成,如果不是在規定訴訟里面完成的話對于當事人來說也容易帶來各種各樣的糾紛。遺產分配訴訟時效跟需要打遺產分配官司的時候具體應該要怎么做,請您都來律霸網詢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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