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書的上訴期限是多久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必須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決書10日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裁定,提出上訴的期限為5日。原審法院做出判決、裁定后,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請求。
有權提出上訴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指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上訴期限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2日起計算。在上訴期限內,提出的上訴具有法律效力。意味著案件要進行第二審程序。如果超出這個期限,提出的上訴和抗訴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審判決、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況,如當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而耽誤提起上訴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5日內,可以申請繼續進行應當在期滿以前完成的訴訟活動。這種申請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沒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即予裁定駁回申請。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刑事裁定書的上訴期限是多久”問題進行的解答,如有其他疑問,歡迎來律霸網進行在線法律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為您提供幫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收養棄嬰有哪些流程及法律規定
2020-12-15暫住證過期3個月怎么辦
2020-11-14征地補償糾紛如何解決
2020-12-14新婚姻法中重婚罪判定標準是什么
2020-12-09辦理反擔保抵押措施有什么條件
2021-03-11人被車撞后怎么處理原則
2020-12-12表見代理與職務行為如何區分
2020-11-15交通事故之后申請傷殘鑒定有哪些必要的步驟
2020-11-14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2021-01-29無證房產怎么確權
2021-02-11挪用公款罪如何認定
2021-02-05信用卡違約金按天算嗎
2021-01-03勞動合同可以自由約定條款不,以約定哪些條款
2020-11-25怎么續訂勞動合同
2020-12-25如何確定競業限制的范圍
2021-01-09離婚了簽署的借條有效嗎
2020-12-14意外險車禍手骨折能賠多少錢
2021-02-19對被保險人是否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存在爭議引發保險糾紛怎么辦
2021-01-18雇主責任險的賠償項目有哪些
2021-03-04保險法對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是怎么規定的
2021-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