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法院起訴如何拿到工資
拖欠工資案件,屬于勞動保障行政執法案件或者勞動仲裁前置案件,法院一般不受理未經勞動仲裁處理的案件。
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后去你公司調查了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
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6條)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你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被企業拖欠了工資的勞動者在自己無法解決的情況下應該要積極找律霸網律師幫忙,我們將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服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2020-11-15修路征地未得到補償怎么投訴
2020-12-10員工不交社保,單位可以同意嗎
2020-12-16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設執行董事嗎
2020-12-28欠條模板是怎樣的
2020-12-11被家暴后自殺定罪嗎
2021-01-11下落不明三年的人已被宣告死亡了嗎
2021-01-02違法合同簽了算數嗎
2021-01-31小學生課間打架學校有責任嗎
2021-02-06勞務派遣員工轉正后工齡如何認定
2020-11-20老板不批試用期離職怎么辦
2021-03-17勞動者不服企業作出的調崗決定該如何操作
2021-02-15投資者購買分紅保險應避免的“三個誤區”是什么
2020-12-19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是什么意思
2020-11-10自殺保險公司理賠多少
2021-02-12財產保險合同概述是什么
2021-03-08商業車險二次費改的最新規定內容
2021-03-01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有什么不同
2021-02-15什么是出口產品責任保險?
2020-11-21承包期限未到,承包的土地可以讓子女繼承嗎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