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時候,雖然表面上看行為人的某一個行為確實同時觸犯了兩個不同的法益,按照規定此時就應當數罪并罰的,但實踐中往往卻沒有進行數罪并罰,那法律中規定不適用數罪并罰的情況都有哪些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不適用數罪并罰的情況有哪些
1、盜竊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以盜竊罪論處。理論上一般解釋為,犯盜竊罪和信用詐騙罪,屬于吸收犯,但也有認為是牽連犯的。
2、偽造貨幣又出售、運輸偽造的貨幣的,以偽造貨幣罪從重處罰。一般解釋為吸收犯,也有解釋為牽連犯的。
3、私拆、毀棄郵件從中竊取財物的,以盜竊罪一罪從重處罰。一般解釋為牽連犯。
4、因受賄而徇私枉法或者枉法裁判的,犯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或者枉法裁判罪,擇一重罪處罰。解釋為牽連犯。
5、為走私而騙購外匯的,為騙購外匯而偽造有關公文的,如果實行了走私罪的,以走私罪一罪處罰。如果尚未實行走私行為的,以騙購外匯罪一罪處罰。解釋為牽連犯。
6、根據司法解釋,使用破壞的手段盜竊數額較大財物,又毀壞大量財物的,以盜竊罪一罪從重處罰。解釋為想象競合犯。
7、犯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罪,同時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解釋為想象競合犯。
8、犯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同時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解釋為想象競合犯。
9、行為人購買假幣后使用,構成犯罪的,以購買假幣罪定罪,從重處罰。
二、應當數罪并罰的情況有哪些
1、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對被組織人、被運送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2、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務罪,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對此一般認為是牽連犯,但數罪并罰。
3、犯保險詐騙罪,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或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對此一般認為是牽連犯,但數罪并罰。
4、納稅人繳納稅款后,采取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以偷稅罪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的,以騙取出口退稅罪定罪處罰。并且要以偷稅罪和騙取出口退稅罪數罪并罰。解釋為想象競合犯但數罪并罰。
5、犯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罪,以實施殺人、爆炸、綁架等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但組織搶劫集團又實行搶劫犯罪的,不存在數罪并罰問題。
6、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強奸被收買的婦女的,數罪并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有非法拘禁、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數罪并罰。
7、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境外的黑社會組織的人員到中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井罰的規定處罰。
8、因受賄而挪用公款,或者挪用公款后又使用的公款犯其他罪的,數罪并罰。解釋為牽連犯數罪并罰特例。
9、行為人出售、運輸假幣構成犯罪,同時有使用假幣行為的,依照刑法第171條出售、運輸假幣罪、第172條使用假幣罪的規定,實行數罪并罰。
經過上文的介紹之后,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不適用數罪并罰的情況都有哪些了吧。因此千萬不能很武斷的認為,只要行為人同時觸犯了數個法益的話,那么就一定會被數罪并罰。要是對此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直接來電咨詢我們律霸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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