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土地征收的過程當中相繼發生了一些比較有代表性的惡性事件,這些拆遷單位的想法可能也就是會覺得農村的村民們法律意識相對比較薄弱,可爆發出這些事件以后,國家如今已經對農村土地的征收問題制定了非常標準的文件,如果再發生侵犯農民權益的事件將一律嚴懲,絕不姑息。但農戶本身最好還是自己了解一下,2020農村土地賠償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一、2020農村土地賠償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
土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呢?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青苗補償標準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3、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征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二、農村征地補償標準要求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農村的土地賠償標準并不一樣,但是國家對有些賠償標準的最高數額有所限制,就像是農戶被征收的農業用地,制定相關賠償比例的時候最高是不能夠超過15倍的。村民們其實也可以學著通過政府的官網來了解政府對農村的一些規劃建設,如果在征地的時候對工作人員傳達的相關意見并不是特別的相信,那自己在官網上也能查詢到土地賠償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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