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國有資產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權。
所謂國有資產,包括依法經由上述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者運輸中的國有資產。例如稅務機關掌握著的納稅人依法上交國家的稅款等等。凡國家資金,不得用作企業職工集體福利基金或用作職工獎勵獎金等。否則,即屬違背國家對國有資產管理的不法行為,其中集體私分國有資產者,更進一步地侵犯了國有資產的所有權,數額較大者,即構成本罪。
2、客觀要件
私分國有資產罪,是指國有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本罪是單位犯罪,但根據法律規定只處罰私分國有資產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行為須有明知是國有資產而故意違反國家規定,將其集體私分給個人的確定故意。如疏忽大意地誤將國有資產當作企業資金加以集體私分者,不能成立本罪,情節嚴重者,可按有關瀆職犯罪處理。
什么是私分國有資產罪
私分國有資產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行為。
私分國有資產的行為必須構成“數額較大”,如果私分的數額不是很大,那么就不會構成犯罪。因此,證明私分的數額到底是多大,就對當事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小編建議您如果遇到有關的事件,及時聯系律霸網網站專業的律師,我們有最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法律上的幫助,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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