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生交通事故后,究竟怎樣才算徹底結案?
(1)在交警部門主持下,調解成功后,制作《調解書》,并分別送交當事人。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
(2)雙方自行達成賠償協議,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
(3)調解未成功的,應當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時候一般就走民事訴訟的程序了。
二、交警出了認定書后流程
如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在當事人雙方拿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有三種方式可以解決,一是自行協商、二是雙方一致請求交警調解、三是向法院民事訴訟。
協商一般適合小額簡易案件,雙方對事故責任不存在異議;雙方存在爭議的的情況下,可以一致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管部門調解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是10天,若達成協議,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將作出調節書并送達雙方,簽字生效;若調解失敗,則可以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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