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用緩刑的罪名有哪些
我國刑法對不適用緩刑的情形進行了規(guī)定,但是沒有具體規(guī)定哪些罪名。
不適用緩刑情形有:
1、對象為被判處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xiàn),適用緩刑會危害社會;
3、累犯不適用緩刑。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jié)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xiàn);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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