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開標前泄露標底是否需要負刑事責任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工作人員開標前泄露標底的,如果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處罰款,如果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給予行政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第七十二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與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二)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三)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的;
(四)開標前泄露標底的。
工程開標流程
1.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投標人數較少時,可由投標人自行檢查;投標人數較多時,也可以由投標人推舉代表進行檢查。
招標人也可以根據情況委托公證機構進行檢查并公證。所謂公證,是指國家專門設立的公證機構根據法律的規定和當事人的申請,按照法定的程序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非訴訟活動。公證機構是國家專門設立的,依法行使國家公證職權,代表國家辦理公證事務,進行公證證明活動的司法證明機構。按照《公證暫行條例》的規定,公證處是國家公證機關。是否需要委托公證機關到場檢查并公證,完全由招標人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招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或者公證機構經檢查發現密封被破壞的投標文件,應當予以拒收。
2.經確認無誤的投標文件,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推選的代表或者公證機構對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進行檢查以后,確認密封情況良好,沒有問題,則可以由現場的工作人員在所有在場的人的監督之下進行當眾拆封。
3.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即拆封以后,現場的工作人員應當高聲唱讀投標人的名稱、每一個投標的投標價格以及投標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內容。其他主要內容,主要是指投標報價有無折扣或者價格修改等。如果要求或者允許報替代方案的話,還應包括替代方案投標的總金額。比如建設工程項目,其他主要內容還應包括:工期、質量、投標保證金等。這樣做的目的在于,使全體投標者了解各家投標者的報價和自己在其中的順序,了解其他投標的基本情況,以充分體現公開開標的透明度。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工作人員開標前泄露標底的,如果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處罰款,如果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給予行政處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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