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樣的征收補償才是合理公平的補償?
1、房屋征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
這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條的規定。
該條規定在實踐中所應體現出來的表現是:對于房屋征收決定、補償決定等相關重大決策問題都需要征詢多方面的意見,保障被征收人的意見權、監督權等;
還有在整個征收拆遷過程中,征收方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要求開展。如果有違法違規的行政操作侵害了被征收人利益,也必須保障被征收人法律救濟途徑的通暢可靠,比如復議、訴訟等;
再者,對于征收拆遷的最終補償結果,也應保證全方位公開。也就是最后對被征收人的補償利益要經得起各方面的拷問和審查。
2、搬遷后提高或者保持現有的生活水平
什么是公平合理的補償?簡單點說就是至少要保證土地房屋
被征收拆遷之后,所得到的補償足以保證生活水平不降低、居住條件有改善、長遠生計有保障的才是公平合理的補償。
對此,《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在以往政府文件中也都明確提出,確保被征地拆遷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根據該條例可以明確,你的現有生活水準是衡量拆遷補償價款的標準。搬遷不能降低你的生活水準。如果降低了,是有違公平、公正的。被拆遷人可以據此進行法律維權或者協商來提高補償價格。
3、合理是指一定要先補償,后搬遷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頒布實施后,明確了征收房屋應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目的是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
因此,被征收人一定要堅持先拿到協議約定的補償費用后再搬遷,要不然后期很可能會出現問題。這也是造成最終的拆遷補償價格偏低或者不合理的一個緣由。
對于合理公平的征地補償政策政府部門有絕對的解釋權,而且已經正是向社會各界公布的征地補償方案幾乎不存在著重新修改的可能性,除非項目規劃出現了什么變動。所謂合理公平的征地補償并沒有什么強制性的規定,畢竟每個人對待征地補償的看法都不一樣。
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最新標準
房屋土地征收補償計算公式
農村宅基地征收補償的方式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股東變更要換營業執照嗎
2021-02-20已抵押車輛是否可以質押
2021-02-02合同約定與合同法規定不一致有效嗎
2021-01-01駕校學車撞車要賠錢嗎
2020-12-16勞動監察的原則是什么
2020-12-19家庭贍養協議書
2020-11-14信用報告中有強制執行記錄嗎
2021-01-04合同保全的概念與意義有哪些
2021-02-06工傷事故等級有哪些
2021-01-08公眾責任險是指什么
2021-01-17工程保險的種類有哪些
2020-11-22法律對人身保險的投保人是如何規定的
2021-01-24交錢不等于保險 “既往病史”成理賠之痛
2020-12-12財產保險合同中給付保險賠償金須遵守哪些原則
2021-01-01如何讓保險索賠變得容易?
2021-01-07土地承包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2021-01-17土地承包都經常出現哪些法律法規問題
2021-01-16受買人的成交價中包含土地出讓金嗎
2021-01-15劃撥土地須經過哪些轉讓程序
2020-12-13汕頭龍湖區測量標志拆遷審批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