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棚戶區改造,應該怎么賠償?
對棚戶區進行改造的補償,主要有三種補償方式,貨幣補償、房屋產權置換和貨幣與產權置換結合補償,而補償標準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規定。
(一)貨幣補償
補償補助總款=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 搬遷費 臨時安置費 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外遷補助費 其他補助費
(二)房屋產權調換
1、產權調換房屋
本項目產權調換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區。產權調換房屋為期房,臨時安置期限為36個月。安置房A區房屋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區房屋為“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補償補助總款
補償補助總款=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 搬遷費 臨時安置費 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其他補助費
3、產權調換房屋面積
被征收人可選購的產權調換房屋面積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 ,產權置換面積最低比例為1比1.
4、選房順序
本著“先簽約先選房”的原則,被征收人可自愿選擇安置房A區、B區產權調換房屋。
以上就是棚戶區改造時,涉及到相關補償的認定和處理情況,如果對相關情況不了解的,可以向政府的拆遷部門咨詢辦理,具體情況下是采取貨幣補償還是安置房補償,應當由個人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作出決定,避免發生矛盾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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