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做出之后,當事人可以對責任認定書提出復核的建議,一般由原機關對責任認定書進行再次復查核實,一般當事人只有申請復合一次的機會,
那么對復核后的結果仍然 表示不服,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不合理提出救濟:
1、 向有關機關或者是部門申請行政監督
當事人對于交通管理部門做出的錯誤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可以向該機關的上級部門申請行政監督,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上級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進行核實,發現原機關做出的決定正確,則應當向當事人作出解釋和說明,如果核實原機關作出的決定有誤或者是處理不合理,則應當撤銷原來的決定,并要求原機關限期重新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如果原機關不配合的可以給予原機關負責人記過處分或者是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處分;
當事人也可以向相關監察部門申請監督,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機關單位不僅受上級機關的指導和監督,同樣也受到法律規定的有監督權的部門監督,如果當事人對具體的監督部門不清楚,或者是不了解可以向 政府部門進行咨詢,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機關是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
2、 根據我國國務院相關條例的規定,公民可以向當地政府提出信訪申請,就有關機關處理相關事項是否依法、有效、正確、及時,所以公民認為交通管理部門做出的責任認定書有錯誤,可以根據有關的道路交通規則以及相關文件條例,向當地政府提出信訪,當地政府對公民提出的合理信訪申請,應當進行受理,并與相關單位或者是機關配合,對申請的事由進行重新審查或者是復核,使公民的基本權利能夠得到保障,給予公民合理合法的解釋;
3、 依法申訴的權利,根據我國的母法《憲法》的規定,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或者是工作人員,都有監督和提出建議的權利,如果工作人員或者是國家機關的相關單位在某些事項尚存在違法或者是違紀的行為,公民有向有關的國家機關提出申訴的權利,但是一切的程序應當合法,不得誣陷好人。相關的國家機關在收到公民申訴的申請后,應當謹慎處理,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對該事件進行核實,同時被申訴的機關也應當正確的面對被調查的事項,不得采取打擊報復的手段或者是利用部門單位的強權來限制公民的權利。
4、 公民也可以通過訴訟的途徑,申請撤銷或者是變更交通管理部門做出的責任認定。
所以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復核后的結果不服,也有多種合法的途徑進行維權,但是千萬不得采取暴力的方式或者是過激的行為進行應對,有可能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而觸犯了其他的法律。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申請復核的相關法律規定
交通事故認定書簽字后悔怎么辦?
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一定要簽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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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人執業以來,秉著“信譽為本”、“客戶至上”的執業精神,倡導“法理精神和服務創造價值”的理念,始終堅持“憲法法律至上、社會公平正義至上、當事人合法權益至上”的執業追求,在法學專業領域不斷學習,深入研究。憑借對國內經濟政策、社會動向的準確把握及現行法律的深刻領會,依托與各級司法部門、行政機關、行業協會、中外企業建立的良好合作關系,以學者的嚴謹態度,專家的服務水準,為委托人提供優質高效、盡職盡責的法律服務!? 在1年多的律師執業過程中,我經辦了大量的各類法律事務:成功辦理民事經濟案件30余起,在諸多業務中,我尤擅長公司、企業法律事務的處理,民商、經濟案件的仲裁和訴訟案件的代理。因此,我憑借自己嫻熟公司法、合同法、民法通則、擔保法、勞動法等相關法律的優勢,先后內蒙古多家企事業單位的專職法律顧問。在承辦案件、擔任法律顧問或提供其它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我努力運用法律、智慧、勇氣、謀略和技巧,竭誠為顧問單位、委托人服務,維護了顧問單位的合法權益。執業2年多來,我通過自己“熱心、細心、精心、耐心”的法律服務,贏得了顧問單位和廣大委托人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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