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買房簽合同交了訂金毀約怎么辦?
在交了定金并簽訂了購房意向書的情況下,對方還違約的,此時可以要求對方方退還定金,甚至還可要求對方退還雙倍定金。如果對方不愿意返還定金或者雙倍定金的,購房房可以根據購房意向書的約定向相關仲裁機構提出仲裁或向相關法院提出訴訟,以達到解決糾紛的目的。
另外,作為購房意向書來說,其性質只是雙方就是否購買這個房屋達成一種意向性的協議,對房屋的一些具體問題都沒有包括進去,需要雙方簽署正式的買賣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確定一個房屋的買賣關系的成立。另外,購房認定書的性質也是如此。但是,在定金糾紛中,購房意向書也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
購房意向書是不能作為正式合同的,它與正式的購房合同是有區別的:
1、購房意向書是開發商在不具備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條件之前的一種協議,一般具備擔保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的擔保效力。如果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同時符合協議書約定的生效條件時,該協議書即發生法律效力,開發商和購買人均應按照協議書約定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2、符合相關法律要求的認購書是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如果認購書中,對于房屋的房號、面積、價格以及雙方權利義務等內容做了較為明確的約定,那么認購書可以被看作為一份預先約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是對于認購書內容做出了更為具體的約定;而如果認購書中沒有約定上述內容,則其只是一份購房意向書,不具備合同性質,也就沒有合同的約束力。
二、認購合同定金交了多久簽購房合同
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合同后,什么時候簽訂購房合同是沒有規定的,由購房者與開發商協商解決。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在我們平時購房之前應該看確認房屋的產權、房產證以及房源是否合法,并尋找正規的房產中介作為保障,確保自己購買的安全性。消費者在購房的過程中有意向購買房子的可以交付意向金,再確認簽署購房合同,交付房款,支付房產中介相應比例的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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