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時才知道“新房”是“兇房”,可以要求賣家退房
一般人來說,如果房屋是“兇宅”很多人都不會考慮購買。
根據《合同法》第54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哪些情況下可以要求退房
對于房屋買賣過程中的一些不規范操作以及開發商在資金、工程進度等方面的問題,導致退房事件時有發生。依據相關法律,目前,8種情況下買房人可以退掉已購房屋。
(一)延遲交付房屋
這種情況是目前買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種情況。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一般超過三個月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開發商缺“證”,導致合同無效
目前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由于是無效合同,購房人應當騰空房屋,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三)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
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四)無法得到貸款
在簽訂合同時,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對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約定。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需要開發商出具相關資料,交由公積金歸集部門審核。如果開發商提供的資料顯示出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購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五)拿不到產權證
由于開發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約定此條件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幾年一些房地產運作不規范,一些開發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讓金等問題時有發生,導致購買這些樓盤的購房人入住多年后無法拿到房屋產權證。購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六)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目前,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購房人要求退房的,法院將不予支持。而如果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的,法院會判決購房人勝訴。
(七)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的,法院也會支持。一般認定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量差影響室內居住人的健康、房內噪聲影響居住等。
(八)開發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后,就可以要求退。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如果買到兇房,是可以退房的,因為買家是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的,違反了合同的誠實信用原則。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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