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判決書什么時候能下來
刑事拘留之后就要進行偵查、審查、審判三個階段。等待三個階段程序完成后才會出具判決書,沒有規定明確的期限。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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