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中買賣雙方最容易忽視的幾個問題:
一、購房者未能成功申請貸款
目前,通過貸款支付主要房款是大多數購房人的首選付款方式,但如果買方不能通過銀行審查,又該怎么辦?買賣雙方應當根據雙方的實際付款能力進行約定,可以選擇如果貸款不成,買方在某個期限內另行自籌資金購房,也可以約定如果貸款不成,終止買賣協議。
二、國家出臺新規定,限制房屋轉讓或附加稅費
簽訂二手房買賣協議之后,國家出臺新政策,辦理二手房轉讓須附加一定稅費,如2006年,國家出臺關于普通住房自住不滿5年的房子,要交納個調稅等政策等一系列政策,買賣雙方為如何承擔協議后出現的稅費引發了一些糾紛。為避免此類糾紛,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國家出臺新政策后的合同履行辦法,是按新規定辦,還是終止合同,終止合同的處理辦法等事項;此類約定是否明確可操作,具有現實意義。如最近一直在討論對經濟適用住房是否增加或改變上市交易的限制。
三、出售房屋的代理權
如果產權證上的房主與賣房人不是同一個人,操作賣房的人作為代理人必須取得房主的合法授權。授權文件應當規范、合法有效,并且要作為房屋買賣協議的附件。
四、房屋附屬物的轉移
有些房屋附有車庫或地下室,這些附屬物應當一并轉移,在買賣合同要作出約定;
五、房屋的內部結構的保障條款
二手房因裝修改變房屋結構的情況比較常見,如果改變房屋結構影響到房屋安全,其責任是相當重大的,在買賣合同中應當記載并約定相關事項;
六、土地使用期限
二手房土地使用期限,直接涉及買方的后期利益,如果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不清楚,應當讓賣方合同中承諾如果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不實所承擔的責任。
二手房購房合同注意事項
辦理二手房按揭貸款的具體步驟
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怎么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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