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第十三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
第十四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
(一)確認發(fā)明專利權的案件、海關處理的案件;
(二)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
(三)本轄區(qū)內重大、復雜的案件。
公民要提起行政訴訟,應按照人民法院要求提交申訴書(訴狀),申訴書要寫明原告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yè)、住址等,被告名稱、法定代表人、職務、地址、電話、郵編等,寫明所指控的根據(jù)(包括事實錯誤、法律錯誤、程序形式缺陷、越權、濫用權力等)訴訟請求(包括撤銷或變更決定、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然后要確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chǎn)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guī)定的經(jīng)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fā)許可證和執(zhí)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fā)或者不予答復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chǎn)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fā)給撫恤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chǎn)權的。
除前款規(guī)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要提起行政訴訟的,需要在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圍內,并且需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是行政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wǎng)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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